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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以上清寒榮民子女
就學補助開始申請
 【本刊訊】「榮民榮眷基金會」大學以上清寒榮民子女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補助已開始申請,至一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截止,公立大學補助八千元,私立大學補助一萬元。詳情刊載於輔導會官網:https://www.vndf.org.tw/,符合資格者,請洽各地榮服處申請。
 
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
就學補助開始申請
 【本刊訊】榮民子女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補助,即日至四月十日受理申請,五專前三年及高中職,補助新臺幣三千元;國中及國小補助新臺幣五百元,詳情網址:https://www.vac.gov.tw/cp-2103-4077-1.html,符合資格者請向各地榮服處申請。
 
清寒榮民就學子女
午餐補助開始申請
 【本刊訊】清寒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上半年於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補助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例假日及寒假;下半年於九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受理申請,補助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例假日及暑假。每日補助新臺幣八十元。詳情網址:http://www.vac.gov.tw/cp-2102-4044-1.html。
 
榮民文化碩博士論文補助及獎勵
 【本刊訊】榮民榮眷基金會鼓勵國內大學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撰寫榮民文化推廣介紹及保存相關研究學位論文,提供補助及獎勵,歡迎申請。
 榮民榮眷基金會表示,學位論文研究費補助方面,博士學位論文補助新臺幣五萬元,碩士學位論文補助二萬五千元,申請時間是一一一年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止。取得學位論文獎勵方面:博士學位論文獎勵新臺幣十萬元,碩士學位論文獎勵五萬元。申請時間是一一一年九月二日至三十日止。詳情請看「榮民榮眷基金會」官網http://vndf.org.tw之「最新消息」。
 
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辦法修正
 【本刊訊】輔導會指出,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之軍官、士官再任公職等職務者,自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修正為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新臺幣三萬四四七○元者,停發退除給與。
 輔導會指出,這項修正是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三十四條第一項、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辦理。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自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調整為新臺幣三萬四四七○元。配合這項調整,而有前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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